事件回顾
2018年9月4日,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三名工作人员至孙杨住处对其进行赛外反兴奋剂检查,IDTM随后给国际泳联报告说孙杨“暴力抗检”,并在这一过程中毁掉了样本瓶,而孙杨表示“他全力配合检查,但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存在多项违规操作”。雇佣IDTM的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认为孙杨干扰了其工作人员的采样工作,并且使用了暴力手段。 2018年11月19日,国际泳联就孙杨“暴力抗检”在瑞士洛桑举行了长达13个小时的听证会。孙杨本人,以及孙杨和IDTM公司双方的证人均接受了询问,听证会上,孙杨出示了58个视频和图片,但是IDTM公司的当事人全部没有出庭,主检测官则在中国通过视频方式参与了听证,“血检官”和“尿检官”缺席。 2019年1月3日,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委员会做出裁决,在决定中说明: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在2018年9月4日执行的兴奋剂检查是无效的;依据国际泳联反兴奋剂规则第2.3条和2.5条规定,孙杨没有兴奋剂违规行为。 2019年1月27日,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报道称,中国游泳奥运冠军孙杨因为与兴奋剂检查人员发生冲突,他的安保人员用锤子杂碎了已经密封的样本瓶,孙杨可能面临终身禁赛。这是媒体首次揭露孙杨“暴力抗检”事件。 2019年1月27日晚,中国游泳协会发表官方声明,称外媒所谓孙杨拒绝兴奋剂检查的报道不符合事实,中国游泳协会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要求孙杨积极配合调查,客观真实反应当时情况。 2019年1月28日,国际泳联28日发表声明:我们注意到《星期日泰晤士报》和其他一些媒体对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的报道。根据国际泳联反兴奋剂条例(FINA DC Rules 14.1.5 and 14.3.3)的规定和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委员会的裁决,国际泳联无权对此事件发表评论。此外,国际泳联不再关注对这一事件的进一步猜测和传闻。 2019年3月12日,国际反兴奋剂机构(WADA)对孙杨不依不饶,他们反对国际泳联调查小组的裁定,并且上诉到国际体育仲裁法庭。 2019年7月,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在韩国光州打响,孙杨获得男子200米自由泳和400米自由泳双料冠军。一些外媒和运动员认为,孙杨没有资格出现在世锦赛的赛场,赛后的颁奖仪式上,获得银牌的澳大利亚选手霍顿拒绝登上领奖台与孙杨同框合影,引发轩然大波。之后200米自由泳,英国选手斯科特也效仿了霍顿的做法。 2019年7月19日,孙杨及其律师团队发表声明,“要求CAS举行听证会时向公众开放,以求公开透明,证明自己的清白”。 2019年11月15日,孙杨“暴力抗检”听证会在瑞士蒙特勒进行,该听证会持续近12小时,全程公开,但没有立即宣布任何决定。这是1984年设立的体育法庭后,历史上第二次向公众开放听证会。 2019年12月10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发布公告称由于听证会证词翻译出现问题,仲裁裁决预计不会早于2020年1月中旬,并出于严谨的态度,再次要求双方提供笔录。 2020年1月19日,2020国际泳联游泳冠军系列赛北京站结束第二个比赛日的争夺。孙杨继首日200米自由泳夺金后再夺400米自由泳金牌,以3金1银结束游泳冠军系列赛两站征程。 2020年2月25日,美联社发布名为“国际泳联试图保护孙杨免于禁赛”的文章,并表示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预计于近日宣布对孙杨兴奋剂检测争议事件的判决。 2020年2月27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在官网宣布,将于瑞士洛桑当地时间2月28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2月28日下午5时)公布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诉孙杨和国际泳联(FINA)一案的仲裁结果。疑问
首先小巴来解释大家的几个疑问: 1.还能上诉吗? 能,但获胜概率不大。孙杨律师已经声明,将在30天内,向瑞士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但是仲裁庭和法院是两个不同的系统,通常来说一个国家的法院不会去推翻国际仲裁庭的决定,也就是说不会再细究双方争执什么,只会做仲裁程序上的审查。历史上,翻案的比例仅为7%。 2.孙杨是因为服用兴奋剂被处罚了吗? 不是,国际泳联和国际体育仲裁法庭都没有说孙杨服用兴奋剂,因此孙杨在这次裁决之前的所有比赛成绩仍然有效。甚至在这场听证会上,是否服用兴奋剂根本不是争论的重点。
当晚
根据孙杨一方和检测工作人员的说法,我们还原一下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 为防止运动员参加比赛时服用兴奋剂作弊,国际泳联(FINA)会委托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对运动员突击抽检,即收集血液和尿液,检验是否有药物成分。 2018年9月4日,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派出三名工作人员前往孙杨住处,进行反兴奋剂检查。 一开始抽血孙杨是配合的,但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尿检官拿手机拍照、录视频,一身休闲打扮,怀疑不是专业人士,便要求出示证件。 一查才发现,三位工作人员中的两位(血检官和尿检官)无法提供反兴奋剂检查官资格证明。由于担心血样和尿样被人做手脚,孙杨一方拒绝接受尿检,并要求留下血样。符合程序的做法,是表达意见,事后申诉,但首先要配合完成检测。 但是孙杨一方咨询过国家游泳队和浙江省反兴奋剂中心后,最终坚持血样不能被带走,需要被处理掉。他们认为,主检测官已经放弃了这次的样本采集,于是指挥保安用锤子把容器打破,试图取出血样。而主检测官声明已经警告过孙杨一方,这样做可能会违反反兴奋剂规则。文章源自懂站帝-http://www.sfdkj.com/14346.html
听证会
双方交锋最激烈的地方是:孙杨是否有权以IDTM人员资质不足的理由拒绝接受其检查。 当晚检验人员是否有检验资质?简单来说,双方援引的文件就不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参照的条例中,主检官出示授权文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即可。 而孙杨一方援引的《ISTI血样采集指南》,被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一位官员——同时他也是该规则的制定者,证明仅仅是一份指南,不具备强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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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你们对于规则的理解有偏差,特别是在2014年孙杨已经因为误服药物被禁赛过一次的情况下,采取了一种有极大可能让运动员付出巨大代价的行为,你们在行动前是否曾经有一秒钟想过这个问题?
8年
这是孙杨第二次兴奋剂违规 (第一次发生在2014年,被处罚禁赛三个月),处罚加倍,也就是最终裁定的8年。 他因冲动犯下错误,但8年的判罚太残酷了。如果真的错失东京奥运会,损失的商业利益恐怕高达9位数。更不要说他的职业生涯就此终结,掌声、梦想、未来……在那个决定命运的晚上,全都失去了。文章源自懂站帝-http://www.sfdkj.com/14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