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暂缓上市的依据
做出暂缓上市决定的是上交所,依据是《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条等规定。
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前,发行人应当及时更新信息披露文件内容,财务报表过期的,发行人应当补充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持续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交易所应当对上述事项及时处理,发现发行人存在重大事项影响发行条件、上市条件的,应当出具明确意见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其实二十六条的下面一条还规定,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发行人暂缓或者暂停发行、上市。但这次蚂蚁集团并没有上升到这个层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条中要求:
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至股票上市交易前,发生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的,发行人应当暂停发行;已经发行的,暂缓上市。本所发现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的,有权要求发行人暂缓上市。也就是说,蚂蚁集团暂缓上市是因为发生了"重大事项"。蚂蚁集团发布的公告里提到了两点:一是之前的约谈,另一个是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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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价值需要重估
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发生了变化,然后呢? 蚂蚁集团的定价显然过高了。 蚂蚁集团的发行价定为68.8元,不考虑超额配售权,以2019年度扣非净利润计算的话,这个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是153.6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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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新的网络小贷管理办法对小贷公司的融资和贷款金额做了规定,蚂蚁之前高杠杆的经营方式行不通了,必然会对营收规模、利润水平构成影响。这就是蚂蚁集团公告里提到的"监管环境变化"。 在这种背景下,继续延续此前的定价,对投资者来说明显是不公平的。这是交易所要求蚂蚁集团暂缓上市的逻辑和依据。